南京艺术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

发布者:孙亚雯发布时间:2018-08-01浏览次数:1333

南京艺术学院关于进一步

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


为进一步强化学校内部审计监督职能,加强内部管理,促进党风廉政建设,提高学校资金使用效益,根据《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》的要求,现就加强我校内部审计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:

一、不断完善学校审计制度

    依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《江苏省省属高校建设工程项目审计实施办法》的要求,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,修订和完善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审计实施办法。

依据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内部审计准则及后续审计等行业规范要求,起草制定内部审计整改工作暂行规定。建立内部审计整改报告制度,督促被审计部门及二级学院及时报送整改情况,确保审计整改工作落到实处。逐步开展后续审计,检查被审计部门及二级学院对审计报告、审计决定等文件的执行情况,并向学校分管领导提交后续审计报告。

    二、稳步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

    逐步开展经济责任审计,接受学校党委组织部委托,依据学校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和财务处提供的经济考核指标,采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相结合的方式,开展对部分重点部门、二级院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。重点审计学校经费和自主经费收支的管理、经费和资产管理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、岗位控制情况以及年度预算执行和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等。

    三、进一步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

    对全校所有的财政专项资金进行全面梳理,重点关注资金流量较大的项目,了解项目资金预算的执行、开支的合规和管理制度执行情况。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,对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,针对存在的问题,与有关处室共同会商,提出整改建议。

    四、继续做好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审计

    认真落实江苏省省属高校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年审规定,提升学校预算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。重点审计二级学院预算执行及决算情况,分析预算与决算差异形成的原因、经费使用控制情况、课时费中的开支及主要设备利用率等情况。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与被审计单位进行积极的沟通,提出建议,形成妥善的解决方案。做好基础性工作,确保基础资料准确完整。坚持勤俭办学,从严控制各项支出。严格按学校安排的预算组织收入和安排支出,严禁超预算开支。对于未经批准超预算的开支财务处不予报销,由责任人完全承担。  

    五、开展全过程建设工程项目审计

    努力把住建设工程项目审计的各个关口,全程参与对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的审查与评价,从源头上要求规范操作。重点抓住预算审计、工程量清单审核、招标文件、合同、协议等方面的审核。在施工过程中主要对工程设计变更、工程施工签证、工程款支付等方面进行审核。在竣工阶段做好工程结算和工程的财务决算审计。加强工程审计的监督管理,在工作中要求与外审人员密切配合,确保工作质量,及时了解情况,发现问题,及时反馈交流,督促意见的落实。促进工程项目过程精细管理。

六、继续做好经济合同审核工作

    严把合同审核关,从合同签订的主体、内容、价款、履行期限、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等方面认真逐条审查,提出修改意见,加强合同风险的控制,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。

    七、重视内审队伍建设,提高审计工作质量。

    切实提高内部审计人员整体素质,加强对外交流和业务学习及研究,优化审计队伍专业结构、知识结构。认真执行内部审计人员持证上岗和后续教育制度。审计人员要严格遵守内部审计准则和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,依法审计,坚持原则,实事求是,客观公正评价审计事项,保证内部审计质量。

    内部审计在参与各项经济活动中,要加强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的督查,关注内控制度的有效性和健全性,查找制度缺陷,堵塞漏洞的同时减少不必要的监督环节。通过与相关部门人员经常性的沟通,不断促进各项经济活动管理规范化,促进内控制度的有效运行和完善,更好地为学校建设和发展服务。

南京艺术学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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