审计处是主管内部审计工作的行政职能部门。其主要职能是对财政财务收支、经济活动、内部控制、风险管理实施独立、客观的监督、评价和建议。


具体职责:

1.负责制定审计工作计划和相关规章制度;

2.负责维修、改扩建及新建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和竣工结算审计;

3.负责独立核算二级学院预决算审计工作;

4.负责校办产业财务收支和运营情况审计工作;

5.对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;

6.负责对科研项目进行审签或审计;

7.负责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的审核工作;

8.负责对内控制度及风险管理进行审计;

9.负责督促并强化审计整改工作的落实;

10.完成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,配合其他部门及单位做好相关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