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党总支(直属党支部),各部门、各单位:
为加强学校党委对审计工作的领导,贯彻落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对内部审计工作的要求,更好地发挥内部审计作用,保障和推进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,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,成立南京艺术学院审计委员会。组成人员和主要职责如下:
一、组成人员
主 任:党委书记
党委副书记、校长
副主任:党委常委、副校长(协助负责审计工作)
党委常委、纪委书记、派驻监察专员
党委常委、副校长(负责财务工作)
成员单位:党委办公室、校长办公室、党委组织部、党委巡察办公室、纪委办公室、人事处、财务处、国有资产管理处、审计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。
审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审计处,办公室主任由审计处负责人兼任。
审计委员会及办公室具体成员如下:
主 任:俞 锋 张凌浩
副主任:李向民 陈咏梅 李 彤
成 员:李志鹏 齐 勇 巢乃鵷 王 虹 杨 山 葛晓琴
办公室主任:葛晓琴
上述组成人员职务如有变动,由继任者自动调整为委员会成员,不再另行发文。
二、主要职责
审计委员会负责部署学校内部审计工作,审议年度审计工作报告,研究制定内部审计改革方案、重大政策和发展战略,审议决策内部审计重大事项等,及时研究解决审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。
特此通知。
中共南京艺术学院委员会
2021年12月1日